深圳市徐州商会 第二届第三次会长办公会会议纪要
会议主持:会长 王玉峰 会议时间:2015年4月29日16:00 会议地点:深圳南山区滨海大道3012号三诺大厦17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: 会 长:王玉峰 常务副会长:丁 会、冯清华、杨国兴、项恒军、姚少仪 袁海石、徐清刚 监 事 长:邓 辉 秘 书 长:石永旗 秘 书 处:庞 燕、杨 菲
依照第二届第二次会长办公会的决议,会后拟定了“徐商基金设立” 方案 。本次会议为专项会议,针对此方案进行研究、审议。 会议上,商会常务副会长冯清华对“徐商基金设立”方案进行了详细介绍说明;各位参会常务副会长会上提出了各种建议及意见,会长王玉峰做总结性发言。通过充分地研究、讨论,与会人员对设立“徐商投资基金方案”达成了以下共识:
一、 基金方案总体架构: 1、 基金名称:前海徐商投资基金(有限合伙)(暂定名),以下简称:“徐商投资基金”。 2、 基金规模:人民币1亿元,首期认缴人民币2000万元。 3、 由“深圳市徐州商会”及“睿德信投资集团”共同出资成立“徐商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”(暂定名),其中深圳市徐州商会出资51%,睿德信投资集团出资49%,具体出资金额待定。 4、 首期募资LP限定范围:深圳市徐州商会副会长以上会员, 可以以自然人或企业作为出资方。 5、 设定起投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,以此为基数认缴投资金额,上不封顶。为了保证资金的稳定性,首期募资资金设封闭期一年,封闭期内不可撤资。 6、 “徐商投资基金”成立后,由深圳市徐州商会委派财务总监。
二、 “徐商投资基金”决策机制: 1、“徐商投资基金”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,委员会人数待定。建议以下方式选择其一,以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5名为例: (1)由深圳市徐州商会委派召集人或主席,召集人或主席 拥有一票否决权。 (2)深圳市徐州商会及LP代表委派3名代表,重大事项需 投资决策委员会3/5以上人员同意方可执行。 2、“徐商投资基金”的托管券商、托管银行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商定。 3、投资决策委员会需制定工作机制,决策流程要严谨。 三、 “徐商投资基金”投资方向: 1、 投资方向: (1)结构化产品:建议投资比例20%; (2)股权投资:拟上新三板公司、拟上市公司股权,建议投资比例50%; (3)其它投资:债权、不动产,救助安排等,建议投资比例30%. 2、 为了保护投资人利益并结合商会目前的需要,首期认缴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投资结构化产品。后续资金建议提高股权投资的比例,减少结构化产品及其它投资的比例。 四、 会后准备工作: “徐商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”、“前海徐商投资基金(有限合伙)”注册的准备工作同时进行,由常务副会长冯清华协助制定具体投资方案细则,管理协议、合伙协议等。
深圳市徐州商会秘书处 2015年4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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